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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召开自建房“百日行动”省级督导准备会议

2022-07-20

     7月18日下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精神,推动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百日行动”省级督导工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建房“百日行动”省级督导准备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副召集人许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自建房“百日行动”省级督导工作手册》介绍了台账检查要点、现场抽查流程及要点,现场演示了自建房信息归集系统操作流程。参会人员就房屋排查效率、排查隐患重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许峰在讲话中指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调动一切力量,抓好督导检查工作,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许峰对督导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主动汇报、积极沟通,传达会议精神。各部门参会人员要及时将本次自建房“百日行动”省级督导准备会议精神、内容和要点向督导组组长汇报,结合督导工作严格落实高兴夫副省长在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部署再推进视频会议上提出的“十个更加”的要求。二是主动分析、牵头研究,做好督导方案。要认真研读《督导手册》等材料,明确督导要求、要点、难点,通盘思考排查、鉴定、整治全过程。聚焦排查内容全面性、排查方式科学性、鉴定工作滞后、新增危房和存量危房管控等问题出招,保证督导工作落地见效。三是主动作为、落实责任,提升督导效果。要根据“四个不”要求对地方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情况、整治进度推进情况、数据录入情况、要素保障情况等展开全面督导,查实自建房结构安全性、合法合规性、经营安全性,督促指导属地牢牢守住自建房安全底线。

  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督导联络员,厅安委办、房产处、村镇处、信息宣传中心、省房屋安全中心负责人,以及督导专家参加了会议。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2.07.19